关于对连云港市聚亿商贸有限公司的处罚通知

2025-11-18 16:53:36来源:本站原创 字体大小: | |

一、被处理单位名称

连云港市聚亿商贸有限公司

二、处理期限

2025.11.17至2026.02.17

三、违规情形

所提供设备并非原厂出厂的全新正品,存在来源异常问题。

四、处理依据

《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中心(物资公司)供应商管理细则(试行)》第六章第二十一条。

五、处理结果

禁止其三个月内参与集采中心所有采购活动。